正义网讯(通讯员喻绍玉 窦晓坤)以自己经营的书店为中转站,余某购入他人私自印刷的江苏省中小学教材及教辅资料后,加价销售给徐州及宿迁两市周边的县、镇,累计销售金额达59万余元。8月1日,经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余某因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7万余元。
十几年前,余某在徐州给一家书城做保安期间发现,书城各科教材及教辅资料区一直爆满,尤其是寒暑假期间,家长们对提前预习下一阶段学习内容抓得很紧。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问题如此重视,让余某嗅到了商机。
随着工作经验的丰富,余某在工作过程中结识了几个以印刷、售卖盗版书籍牟利的印刷商和销售商。他们丰厚的利润回报让余某心动不已,最开始他从这些人手里进货在书城零散售卖,而后萌生开盗版书店营利的想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1年初,余某先后在徐州某书城盘下一个书店及三个仓库,从临沂的某印刷商及销售商处大量购入中小学盗版教科书及教辅材料。通过和其他书商交流,余某觉得市区对盗版书籍查处较严,无从下手,于是将眼光瞄准了徐州、宿迁两市下辖县区村镇的书店作为重点销售对象。
小黄是沛县某村一教辅机构的“校长”,打着给孩子们提前学习下学期课程的名号招揽了很多学生。然而,上课需要教材,正版的下半学期教材往往会在暑期尾声才在市场上售卖,且价格偏高。通过朋友介绍,小黄结识了拥有海量教科书资源且售价低廉的余某,两人一拍即合,让出售盗版教科书赚差价成为教辅班的“第二份收入”。
经查,除了小黄这样的教辅机构人员外,余某还有很多顾客是乡镇辅导机构周边的小书店经营者,他们应辅导机构的要求,在暑期开始即从余某处采购下学期教材及相关辅导书籍——这些书籍并不会摆在店内出售,而是在私下直接卖给辅导机构,再由辅导机构转卖给乡镇中小学的学生家长。
在这种运作方式下,2021年上半年,余某出售盗版教材及辅导资料共35万余册。
2021年7月,江苏某出版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徐州市场上流通着大量盗版书籍,通过层层询问发现了余某的售卖踪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从余某的书店及仓库扣押了尚未出售的教材辅导类书籍共计900余册。
经鉴定,这些书籍印刷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印刷标准,用纸粗糙、图文模糊,油墨深浅不一。劣质的印刷质量对正处于视觉发展期的中小学生来说,易导致“凑到书上看”“趴在书上看”等行为,长时间的费力阅读还可能对视力造成影响,增加近视风险,而不符合印刷标准的油墨往往含铅量超标,不利于孩子健康。
日前,鼓楼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对余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这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盗版书籍看上去便宜好用,但却是名副其实的‘毒教材’!”办案过程中,鼓楼区检察院意识到,除了依法惩治犯罪之外,还需瞄准“毒教材”主要流向地区开展整治,于是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实施清查、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杨景茹]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