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人大“三举措”高质量推进创制性立法_全球热点评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时间:2023-05-17 19:02:19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刘国彬)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以创新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就上位法尚无规定的一些事项,先行先试摸索着开展了一系列创制性立法活动,出台了《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等一批首创地方性法规,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铜仁方案和样本。

找准立法“小切口”,精准选题“人无我有”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选题时注重向人民群众关注、社会治理急需的领域倾斜,向填补法律法规空白侧重,向务实管用解决问题发力,找准找实问题“小切口”,立法选题做到“从无到有”。


(资料图)

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立项前,按立法计划是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在调研中发现,上位法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作出了规定,而集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农村饮用水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农村饮用水的问题较为突出。铜仁市已建成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工程解决了农村居民“喝上自来水”的问题,但农村饮用水在管理方面还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立法上的空白。为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反复研究论证,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

电动摩托车管理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难题。为了让电动摩托车行驶在“法治轨道”上,保障群众出行便利和安全,维护交通道路通行秩序,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电动摩托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也是铜仁从“小切口”入手,探索基层社会治理立法的一次成功实践,为全国各地破解电动摩托车管理难题贡献铜仁智慧。

在没有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开展创制性立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国家和省立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勇担立法“试验田”,制度设计“人有我特”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立法工作置于全市大局来谋划,积极探索开展试验性、创新性立法,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实事求是“量体裁衣”,注重拾遗补缺,填补上位法“空白”。着力在法规内容上进行一系列创制性制度设计,推动一批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民生法规”不断出台,为推动铜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法规制定时既无上位法作为依据,又无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可借鉴。立法专班深入乡镇、村寨开展20轮次以上调研,召开60多次院坝会或者座谈会。经调研了解到,铜仁市除集镇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已建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工程共有4807处,供水人口264.85万人,但同时存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运行和管护不规范、水质安全无保障等问题。

条例以解决农村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健康水为切入点,创设了农村饮用水管理主体职责、公司化经营和村民自主管理运行模式、列入水源地名录的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监)测全覆盖等制度,为规范农村饮用水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为破解电动摩托车管理焦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在制定过程中,立法专班30余次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40余次,反复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50余次。调研发现,全市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摩托车近20万辆,其中90%的电动摩托车属于不合标车,不能注册登记,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通行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群众安全出行和交通秩序。

条例以将合标和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全部纳入管理为切入点,针对电动摩托车未登记、通行和停放秩序混乱等问题,量身定制创设了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备案登记和3年过渡期管理、通行秩序、划定停放场所等可操作、可执行制度,解决了电动摩托车登记、通行和停放管理于法无据问题。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情民意,聚焦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不越权、不照搬、不抵触为底线,做到有几条立几条、哪条切实可行管用立哪条,科学设置法规内容,致力明确政府及部门职责、突出群众权利保障。

在法规制度设计上,注重立法引领、适度前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预判,务求抓重点、抓要害、抓问题,使所立之法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在法规体例上,切实摈弃片面追求体例的倾向,选择小而精、短而精、简而精。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只有33条,《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不分章节只有29条,简洁明了,求的就是能用、管用、好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做实立法“后半篇”,注重实施“立行并重”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边立法、边宣传、边普法”理念,把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与立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来谋划和推进,持续打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人大监督系列“组合拳”,让制定的法规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进入群众心里,把法规制度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施前,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都提请市委召开规模大、规格高的贯彻实施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安排部署;采取专题培训、宣传宣讲、法规“一图解读”等措施加强宣传,同时各类媒体媒介对法规的立法全过程进行跟踪适时报道,为法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如在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宣传方面,创新建立“八个一”宣传机制(即一部条例、一个配套办法、一本问答、一图解读、一个PPT、一支宣讲队、一次工作推进会、一次现场督导),推动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注重法规实施成效,把监督法规正确实施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重点工作,作为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措施。

《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施后,督促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配套实施办法》,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问题交办、跟踪问效、评估销号”闭环监督机制,推动法规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法规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群众安全饮水、有偿用水意识明显提高,农村饮用水运行管理逐步规范,水质常规检(监)测全覆盖,有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群众知晓率较高,不合标电动摩托车备案登记平稳顺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共登记上牌电动摩托车164619辆,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减少,电动摩托车实现了从“管起来了”到“管住了”的转变。事实证明,这些看似简单的“小法”却收到了“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效果。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创制性立法,就上位法尚无规定的一些事项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目前,“铜仁市锦江干流大江沿岸建设管理条例”“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创制性立法正在紧锣密鼓推进,铜仁市地方立法将在服务和保障铜仁现代化建设上持续贡献强大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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